負責發電項目、儲能、氫能及港口設備等項目設備制造過程監造,主要工作如下:
1、項目設備監造第一責任人,組織履行設備監造合同;
2、根據監造設備合同及相關文件要求,組織編制監造大綱和監造實施細則、監造工作作業指導書,簽發有關監造管理文件,落實公司要求;
3、簽訂監造工作三方協議。協調和落實項目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合同管理、組織協調等各項監造任務的實施;
4、全面及時掌握被監造設備進度、質量等情況,對不符合項提出處理意見。組織召開項目工作例會,安排部署工作;
5、監督監造人員工作,負責項目監造人員的考評及獎懲;協調監造工程師、供方、業主的關系;
6、傳達有關領導和項目委托方對監造工作的要求;及時收集監造過程中有關資料,編制監造工作總結;簽發付款申請確認書;及時收取本項目的監造服務費等;
7、組織落實安全文明施工、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有關要求,促進項目的各項管理活動的開展落實;
8、設備監造結束,及時完成監造總結、文件移交,結算、收款。按照項目策劃,完成項目經營目標。 資格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學歷;中級及以上職稱或持有注冊設備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
2、有10年以上工作經驗,其中至少有5年以上電力設備制造、質檢、工藝、設計、安裝等相關工作經驗;
3、年齡45歲以下,身體健康。
4、能熟練使用辦公軟件和電子郵件,有一定的照片處理和圖表編輯能力。
5、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團隊協作能力;
6、有電力設備監造經驗、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者優先考慮。
7、特別優秀者,資格要求可以適當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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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電力·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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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99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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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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