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工作,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十五部門關于印發《江蘇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蘇人社規〔2021〕3號)、建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十三部門關于轉發〈江蘇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建人社〔2021〕44號)文件精神,現就公益性崗位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建湖籍就業困難人員。
二、招聘崗位
公益性崗位共4人,其中城鄉社會管理崗位4人。
三、招聘條件
1、熱愛基層工作,有較強的學習能力、敬業精神,身體健康;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3、遵紀守法,無違紀違法行為;
5、年齡要求50周歲以下。
四、招聘程序
1、報名。報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第二代)、有畢業證書提供原件及復印件、2張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就業困難認定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時間:2022年10月10日—10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資格初審。由開發區組織、紀檢、社會事業局和人才中心等部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后,建湖開發區將根椐崗位報名情況和工作需要組織考試,準號證領取、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和考試。公共服務中管理服務需要的崗位由開發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考試,考試分為辦公自動化實踐操作和面試兩部分,總分各100分。按辦公自動化實踐操作(計算機漢字錄入和excel表格制作)和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擇優錄取。
4、體檢。面試(考試)后按照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體檢合格后一并錄取)。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因體檢不合格或個人放棄導致招聘崗位缺額的,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一次性遞補。
5、公示及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建湖報或建湖e人社公眾號上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及時辦理聘用手續。公示結束后,不再進行遞補,聘用人員具體崗位由開發區管委會統籌安排。
6、資格取消。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在招錄過程中因用人單位工作需求調整,開發區人才交流中心有權調整或取消部分崗位報考資格。
五、工資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繳納五險(其中個人繳納部分由本人承擔)。勞動合同一年一簽,最長期限不超過三年,在勞動合同期內,其檔案、人事關系等統一由用人單位代理,黨、團關系轉至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關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江蘇建湖經濟開發區人才交流中心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