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推動全縣衛生事業發展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意見》蘇人社發〔2022〕153號等規定根據工作需要擬面向高校招聘一批醫學類高層次和緊缺專業人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計劃為68名具體崗位和人數詳見《濱海縣衛生事業單位2024年校園招聘醫學類高層次和緊缺專業人才崗位表第二批》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衛生健康事業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養。
3.具備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要求本科畢業生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4月1日之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本次招聘沒有戶籍限制。
6.具備招聘崗位相關要求及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1資格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普通高校2024年8月31日前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執業醫師資格證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8月31日。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截止報名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截止報名前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2資格條件中“專業”要求參照《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有院校開設并且為衛生健康工作需要的專業。
7.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方式到招聘現場報名。
二時間地點南京醫科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南通大學、揚州大學、江西中醫藥大學等省內外高校以及省人才流動服務中心、省衛健委人才服務中心舉辦的人才招聘會具體時間地點見各高校醫藥衛生類人才招聘會安排。
應聘人員在擬參加場次招聘前請及時咨詢招聘單位聯系人以確認剩余崗位計劃數和招聘行程情況。
三聯系電話
縣衛健委組織人事科?0515-84198276
縣人民醫院?18066139958王女士
縣中醫院?15365748281王先生
縣三院?13485228918王女士
縣疾控中心?19962347107沈女士
縣婦計所?15961910586沈女士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并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條件一致。
2.應聘人員應按照崗位條件和要求攜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真實準確完整填寫有關信息如實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
②近期免冠二寸正面照2張35×45毫米jpg格式20kb以下
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2024畢業生”身份報考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空白若為網簽協議須學校出具空白協議證明
④崗位要求的執業醫師資格證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
⑤參加基層服務項目人員以2024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須提供國家或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
⑥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還須提供退役證和縣區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⑦《濱海縣衛生事業單位2024年校園招聘醫學類高層次和緊缺專業人才報名表》附件2
⑧本人簽字確認的《承諾書》附件3
⑨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
3.所有應聘人員在報名后須保持通訊暢通如因所登記的通訊號碼不準確或關機等原因無法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③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資格審核
濱海縣衛健委負責資格審查。本次校園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招聘崗位設11開考比例本科學歷招聘崗位在《2023-2024年濱海縣醫療衛生單位緊缺專業人才需求目錄》中的專業崗位設12開考比例。招聘崗位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直至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數。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應聘人員如對審核意見有異議請在收到審核結果后當日內陳述申辯。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如應聘人員存在隱瞞不得報考情形或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等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報考和聘用資格。
五、招聘方法
一考試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考核考生專業知識、語言表達、綜合分析和邏輯思維等能力。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低于合格線者不予錄用。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具體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考生應攜帶面試通知單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面試。
二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面試成績相同時對成績相同人員重新組織面試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標準和有關文件規定組織體檢和考察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相關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因個人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一次性遞補成績相同取舍辦法同上。
三公示
所有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濱海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部門崗位的資格。
四聘用
對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5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
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和衛生行業執業準入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3年2個考試周期內未取得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不能正式聘用到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及時解除聘用合同。
2024年畢業生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執業醫師資格證、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等證件逾期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組織與監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濱海縣人社局、濱海縣衛健委共同組織實施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過程接受派駐紀檢監察組和社會監督。
咨詢電話濱海縣衛健委組織人事科0515-84198276濱海縣人社局人才服務中心0515-89196060。
監督電話縣紀委監委第十派駐紀檢監察組0515-80866010。
2.本次招聘按《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有關規定實行回避。
3.應聘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否則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聘用資格同時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本公告由濱海縣人社局、濱海縣衛健委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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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濱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附件1:濱海縣衛生事業單位2024年校園招聘醫學類高層次和緊缺專業人才崗位表(第二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