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縣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全縣教師隊伍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文件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范圍對象
本次招聘計劃共267名(含2021屆濱海縣鄉村定向師范生96名和免費幼兒師范男生5名)。具體崗位計劃及條件見《濱海縣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和《濱海縣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2)。
2021屆濱海縣鄉村定向師范生和免費幼兒師范男生同步參加筆試,具體崗位安排見《濱海縣2021年鄉村定向師范生和免費幼兒師范男生崗位計劃表》(附件3)和《濱海縣2021年鄉村定向師范生和免費幼兒師范男生職位表》(附件4)。
二、招聘資格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已聘用在省內外中小學教學崗位工作滿5年,具有中級以上教師職稱或碩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級以上教師職稱或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備《招聘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①資格條件中的“應屆畢業生”,指在2021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學歷(學位)證書取得日期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應屆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應屆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應屆畢業生崗位。
②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
6.持有報考崗位學科一致且不低于崗位學段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持有已參加相應教師資格認定的證明。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職教專業教師者,可不受教師資格限制,但被聘用后三年內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聘。
7.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8.志愿在濱海縣教育系統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3年。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1)濱海縣在編教師和參加2021年濱海縣教師招聘已簽約人員;(2)現役軍人和普通高校在讀非2021屆畢業生;(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人員;(4)2021年8月31日前,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人員;(5)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
符合招聘條件者登錄下列網址在濱海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入口進行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繳費、打印準考證等均在網上進行。
報名網址:http://jszk.bhjsfz.cn;
報名時間:2021年7月12日至16日(截止16日下午5:00);
資格初審時間:2021年7月12日至17日;
陳述申辯時間:2021年7月12日至17日;
繳費時間:2021年7月12日至17日(截止17日下午4:00);
打印準考證時間:2021年7月22-23日;
筆試時間:2021年7月24日(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見準考證);
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7月26-27日;
面試時間:2021年7月31日。
2.報名須知
①每位報名者根據報名資格條件,對照濱海縣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要求,選擇一個崗位類別的一個職位報名,按網上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
②應聘人員所填信息應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證明材料等保持一致,確保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因考生填報錯誤信息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③濱海縣教育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報名人員在報名24小時后上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后進行繳費,請按報名系統繳費提示進行繳費,報名費用每人100元,繳費時請一定在繳費備注欄注明報考考生姓名和報考的學段學科。
④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⑤招聘崗位一般設1:3開考比例,2021屆濱海縣鄉村定向師范生和免費幼兒師范男生等額招聘(具體各崗位開考比例見《濱海縣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招聘數直至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由濱海縣教育局通知改報其它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
⑥資格初審和繳費審核均通過的應聘人員,請按規定時間在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
⑦考生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要求、面試成績、參加體檢考察人選名單、選崗簽約的時間地點及要求、擬聘用人員名單以及崗位計劃調整和遞補情況等均在網上報名系統適時公布,請及時登錄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二)筆試
筆試時間為2021年7月24日上午,考生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筆試內容為報考學科專業知識,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應聘人員須申領考試前14天“蘇康碼”,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三)資格復審
1.根據筆試成績,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各職位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圍)。達不到上述面試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員應攜帶相關材料在2021年7月26-27日到濱海縣教育局進行資格復審。如有主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①資格審查表一份(登陸報名系統個人中心打印)。
②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研究生需同時提供本科的學歷和學位),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暫未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的2021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歸國留學人員另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④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暫未取得的,提供相應證明)。
⑤已聘用在省內外中小學教學崗位工作的35周歲以上報考人員,提供相應職稱或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資格復審時本人不能到現場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為現場資格復審,被委托人須提供身份證和委托書。
4.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面試費100元。
(四)面試
面試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面試具體報到時間、地點和要求在公布面試人員名單時一并發布,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能力、儀表舉止、愛好特長等綜合素質,采用上微型課方式(報考音樂專業教師者加試專業技能,微型課和技能測試成績各占面試總成績的60%、40%),面試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
總成績按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之和計算。面試結束后,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按照各職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在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出現末位總分相同的,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如面試、筆試成績又相同,再按學歷層次從高到低確定,仍相同的,加試決出名次,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
2021屆濱海縣鄉村定向師范生和免費幼兒師范男生不需參加面試。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分別參照《(試行)》、江蘇省考錄公務員考察要求執行,具體時間、要求另行通知。
如出現體檢和考察不合格者,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個人明確放棄或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該崗位筆試和面試均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同分取舍辦法和相關程序同前)。
(六)選崗和簽約
根據各職位招聘計劃,組織所有人員按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在所報考的崗位中,從高到低依次選崗(如出現末位成績相同的,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如面試成績再相同的,抽簽確定),并簽訂《就業協議書》和《畢業生就業補充協議書》。
免費幼兒師范男生選崗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選崗(如出現成績相同的,抽簽確定),并簽訂《就業協議書》。
鄉村定向師范生按照招聘考試成績占比40%、培養院校綜合考核成績占比30%和國家教師資格筆試成績占比30%的方法計算綜合成績,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選崗(如出現成績相同的,抽簽確定),并簽訂《就業協議書》。
簽訂就業協議后所有崗位不再遞補。
(七)公示
在濱海縣政府網(www.binhai.gov.cn)對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1.對公示無異議人員,按照人事管理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均列入濱海縣中小學(幼兒園)事業編制,經費來源為財政全額撥款。
2.試用期滿考核或崗前培訓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根據教育事業發展需要,被聘用人員在濱海縣從教期間須服從區域內學段間調劑。
3.被聘用人員須在濱海縣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三年,服務期內不辦理調出濱海縣教育系統手續,簽訂協議后放棄聘用或在服務期內申請辦理辭聘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回避
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第七章第36條規定實行回避。
五、招聘工作監督
濱海縣紀委監委第九派駐紀檢組負責對招聘教師工作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15~80866009。
六、招聘工作咨詢
濱海縣招聘教師工作咨詢電話為:0515~84222407,聯系人:周老師。
本次招聘相關政策由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3:濱海縣2021年鄉村定向師范生和免費幼兒師范男生崗位計劃表.xls
附件4:濱海縣2021年鄉村定向師范生和免費幼兒師范男生職位表.xlsx
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濱海縣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