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濱海中學部分學科教師不足,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各學校公開選調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高中語文教師3名、高中物理教師5名、高中化學教師8名。
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選調計劃的,核減該學科選調計劃,實際選調計劃按報名合格人數減1人重新確定。
二、選調范圍對象
全縣在編教師。
東元高級中學、東坎高級中學、育才高級中學3所高中教師不參加選調。
三、選調資格條件
1.男50周歲以下(1972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女45周歲以下(1977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2.2020年12月底以前在我縣中小學入編;鄉村定向教師須于2018年12月底以前在我縣中小學入編。
3.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且學科對應。
5.2020年以來未受過黨政紀處分,2020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0年入職的新教師當年度考核為不定等次視同合格)。
6.須具有一學年(含)以上的高中教學經歷。
7.身體健康,具有能夠履職相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選調程序
1.報名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須提供報名表(見附件)和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A4紙);報名地點: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1403室;聯系人:徐以成,聯系電話:0515-84232069;報名時間:8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資格審查
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繳納考試費100元/人。
參加選調考試教師準考證于8月12日下午4:00-6:00憑身份證到縣教育局傳達室領取。
3.考試
(1)考試內容: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綜合能力。
(2)考試時間:8月13日上午8:30至11:00。
(3)考試形式:筆試。
(4)考試地點及要求:見準考證。
(5)考試分值:試卷總分150分,90分為合格線。
4.公布結果
成績查詢及結果公布在濱海縣教師發展中心網站(
全縣各中學同一學科選調人數不超過1名,其他學段不設選調名額限制。根據上述規則結合選調計劃,在達合格線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調人選。
對考試入圍但放棄選調的,在參加選調人員中按上述規則依次遞補。選調計劃的最后一名遇考分相同的抽簽確定。
5.考察
組織對公布的選調入圍人選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教育教學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缺額在參加選調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遞補。
6.聘用
選調教師名單報縣有關部門審定后,辦理相關調動手續。辦理調動手續后,根據職稱和崗位設置管理相關文件規定,所有選調教師在選調單位重新聘任職稱和崗位等級。以“鄉村教師”名義申報并取得高級職稱人員,執行江蘇省人社廳、教育廳《關于印發全省鄉村教師職稱評審政策若干意見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202號)規定,“由鄉村學校教師崗位流動到非鄉村教師崗位,評聘不滿5年,應重新評聘”。以鄉鎮學校“定向評價”評聘高級職稱的,按江蘇省人社廳《關于開展基層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定向設崗、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152號)“對通過定向評價取得的職稱,限在基層事業單位聘任”規定執行。
五、其它
1.報名參加選調人員,辦理人事調動手續后,實行試用期制度。對不能適應選調學校崗位教育教學,或一學年內所任教學科考試成績連續兩次位于年級同學科末位的,回原學校工作。
2.報名所需各類證書取得時間截止報名之日。
3.濱海縣紀委監委第一派駐紀檢組負責對本次選調工作的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5~80866001。
4.本次選調工作相關政策由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負責解釋。
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濱海縣教育局
2023年8月8日
信息來源于網絡,如有變更請以原發布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