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工作,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十五部門關于印發《江蘇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蘇人社規〔2021〕3號)、建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十三部門關于轉發〈江蘇省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建人社〔2021〕44號)文件精神,現就公益性崗位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建湖籍就業困難人員。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共招錄城鄉社會管理公益性崗位3人。
三、招聘條件
1、熱愛基層工作,有較強學習能力、敬業精神,身體健康;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3、遵紀守法,無違紀違法行為;
4、高中以上學歷,熟練操作電腦辦公軟件。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報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第二代)、畢業證書提供原件及復印件、2張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提供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無失信記錄截圖證明。報考的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報名地點:江蘇建湖經濟開發區人才交流中心
聯系人:趙明亮、馬智梅
聯系電話:15861900460,18962025590
報名時間: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節假日除外。
(二)資格初審:由開發區組織、紀檢和相關用人單位共同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后,建湖開發區將根椐崗位報名情況和工作需要組織考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和考試:城鄉社會管理崗位由開發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考試,考試分為辦公自動化實踐操作和面試兩部分,總分100分。其中,辦公自動化實踐操作(計算機漢字錄入和excel表格制作)和面試成績各占總分的50%計算總成績,由用人單位根據部門工作需要擇優錄取。
(四)體檢:面試(考試)后按照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體檢合格后按照筆試成績高的錄取)。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因體檢不合格或個人放棄導致招聘崗位缺額的,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一次性遞補。
公示及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建湖e人社公眾號上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及時辦理聘用手續。公示結束后,不再進行遞補,聘用人員具體崗位由開發區管委會統籌安排。
資格取消: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工。
五、工資待遇
聘用人員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繳納五險(其中個人繳納部分由本人承擔)。勞動合同一年一簽,最長期限不超過三年,三年期滿自動解聘。用人單位與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關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六、退出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和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安置人員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通過其他途徑實現就業再就業的;
4、符合就業困難人員退出情形;
5、不宜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