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建湖司法行政事業的發展,充實司法行政隊伍,現決定面向社會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經縣人社局核準,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為5名。分別為建湖縣司法局社區矯正局1名,九龍口司法所社工、調解員各1名,上岡司法所社工、調解員各1名。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遵守法律、法規,政治品德過硬,熱愛司法行政工作,樂于奉獻,品行良好。
2.要求應聘人員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40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有調解經驗的調解員學歷可放寬到高中學歷,年齡可適當放寬,身體健康,符合從事崗位要求。
3.具有法學、社會學等方面的知識和較強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能夠運用電腦進行文字處理、制表、網上信息填報等電腦操作技能。
4.報考人員需經所在鎮(街道)推薦,并服從崗位分配,聘用后服務年限不少于3年,并繳納2000元保證金,服務期滿后退還。
三、報名審查
1.報名。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公告,現場直接報名方式進行,報名者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證明、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a4紙)、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同底版1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2張。
2.報名時間。2018年3月15日至26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 報名地點。建湖縣司法局政治處(縣城人民南路666號,聯系人:周陽,聯系方式:87081582)。
4.資格審查。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向符合條件者發出考試通知。
5.開考比例。應聘同一崗位符合條件人員超過3名方可開考。
四、組織考試
1.考試形式。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總分均為100分;筆試、面試各占總成績的60 %和 40 %。
2.筆試。主要測試公共基礎知識、公文寫作、司法行政法律法規等內容,筆試成績超過60分以上人員,選取前3名參加面試,不足3人的按得60分以上的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3.面試。面試由人社和司法行政部門組織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確定人選。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所在鎮(街道)分配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因體檢考察被淘汰的由分數列前者遞補。
5.公示。筆試、面試成績及擬招聘名單對外公布。本《公告》由建湖縣司法局負責解釋。
四、人員性質及基本待遇
招聘的人員性質為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由各科室、各司法所使用和管理,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月工資1550元。為保持隊伍的穩定性,由縣司法局依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在聘用期內,按國家規定繳納“五險一金”,年終根據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給予適當的獎金。對不能勝任工作、經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在工作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的,予以辭退或開除。
建湖縣司法局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