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江蘇濱海縣招聘教師67人,報名時間:2019年5月27日至6月7日(截止7日下午6:00);符合招聘條件者登錄下列網址在濱海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入口進行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繳費、打印準考證等均在網上進行。
根據濱海縣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安排,決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實施第三次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名額67名,具體計劃及崗位見《濱海縣2019年第三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持有《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所學專業不限)。
6.志愿在濱海縣教育系統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3年。
7.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8.具體報考職位的要求和資格條件見《濱海縣2019年第三次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2)。
9.濱海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和2019年參加濱海縣教師招聘已簽約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
符合招聘條件者登錄下列網址在濱海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入口進行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繳費、打印準考證等均在網上進行。
報名網址:http://jszk.bhjsfz.cn。
報名時間:2019年5月27日至6月7日(截止7日下午6:00);
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5月28日至6月8日;
繳費時間:2019年5月28日至6月8日(截止8日下午6:00);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9年6月14日。
2.報名須知
①應聘人員根據報名資格條件,對照《濱海縣2019年第三批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選擇一個職位報名,按網上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
②應聘人員所填信息應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證明材料等保持一致,確保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因考生填報錯誤信息產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③濱海縣教育局根據應聘人員填寫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報名人員在報名24小時后上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后進行繳費,請按報名系統繳費提示進行繳費,報名費用每人100元,繳費時請一定在繳費備注欄注明報考考生姓名和聯系手機號碼。
④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⑤各招聘職位設1:2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報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不能降低的,相應核減招聘數直至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由濱海縣教育局通知改報其它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
⑥資格初審和繳費審核均通過的應聘人員,請按規定時間在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
⑦考生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地點要求、面試成績、參加體檢考察人選名單、選崗簽約的時間地點及要求、擬聘用人員名單以及崗位計劃調整和遞補情況等均在網上報名系統適時公布,請及時登錄查詢,不再另行通知。
(二)筆試
筆試時間為2019年6月15日上午,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筆試內容主要為報考學科專業知識,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
(三)資格復審
1.根據筆試成績,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各職位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圍)。達不到上述面試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員應攜帶相關材料在2019年6月17日到濱海縣教育局進行資格復審。如有主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①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19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
③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者須提供認定機構或所在高校出具證書正在辦理中的證明材料(證明中應注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學科和本人身份證號碼)。
④資格審查表一份(請登陸報名系統個人中心打印)
3.資格復審時本人不能到現場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為現場資格復審。
4.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面試費100元。
(四)面試
面試時間為2019年6月22日,面試具體報到時間、地點和要求在公布面試人員名單時一并發布,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
面試主要考核報考者的教育教學水平、語言表達、專業特長等綜合素質,采用上微型課方式,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
面試結束后,以報考者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累計總分,按照各職位招聘計劃,在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出現末位總分相同的,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如面試、筆試成績均相同,加試決出名次,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分別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江蘇省考錄公務員考察要求執行,具體時間、要求另行通知。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個人明確放棄或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筆試和面試均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同分取舍辦法和相關程序同前)。
(六)選崗簽約
根據各職位招聘計劃,按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在所報考的崗位中,從高到低依次選崗,并辦理簽約手續,由濱海縣教育局與擬聘用人員簽定《就業協議書》和《畢業生就業補充協議書》。選崗簽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選崗簽約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應聘資格。選崗結束后不再遞補。
(七)公示
在濱海縣政府網(www.binhai.gov.cn)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
(八)聘用
所有簽約人員的個人檔案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寄送到濱海縣教育局檔案室(地址:濱海縣中市北路199號,郵編:224500)。2019年8月5日至10日憑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到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證件不全、手續不完備、檔案未轉入、提供虛假證件材料或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已經在機關事業單位就業入編的人員須在2019年7月15日前辦理好辭職(辭聘)手續,否則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被聘用人員均列入濱海縣中小學事業編制,經費來源為財政全額撥款。符合濱海縣事業單位引才政策規定的,享受相關優惠待遇。
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或崗前培訓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根據教育事業發展需要,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后須服從區域內學段間統一調配。
被聘用人員須在濱海縣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三年,服務期內不辦理調出濱海縣教育系統手續,簽訂協議后放棄聘用或在服務期內申請辦理辭聘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招聘工作監督
濱海縣紀委第九派駐紀檢組負責對招聘教師工作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15~80866009。
五、招聘工作咨詢
濱海縣招聘教師工作咨詢電話為:縣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縣人才中心0515~89196060。
本次招聘相關政策由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點擊下載>;>;>;
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濱海縣教育局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