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合理整合城鄉教師隊伍結構,解決縣城部分學校教師不足,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決定對縣城部分學校教師缺額實行公開選調。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選調計劃122人(具體崗位見附件1)。
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選調計劃的,核減該學科選調計劃,實際選調計劃按報名合格人數減1人重新確定。
二、選調范圍對象
全縣在編教師。縣城高中教師在全縣高中、初中、小學教師中選調;縣城初中教師在全縣初中、小學教師中選調;縣城小學教師在全縣小學、幼兒園教師中選調。
濱海中學、東元高級中學、東坎高級中學、育才高級中學4所高中教師不參加選調。
已經參加濱海中學選調并被錄取的有關學校相應學科教師不再參加本次選調:八灘中學和五汛中學高中物理、高中化學,獐溝中學和明達中學高中語文、高中物理、高中化學,縣一中的語文、化學,陳濤中學的化學。
縣一中教師不參加初中和小學選調,縣實小、縣永寧路實驗學校教師不參加小學選調。
三、選調資格條件
1.男50周歲以下(1972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女45周歲以下(1977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2.2020年12月底以前在我縣中小學入編;鄉村定向教師須于2018年12月底以前在我縣中小學入編。
3.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有不低于報考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且學科對應。
5.受黨政紀處分影響期已滿,2020年至2022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2020年入職的新教師當年度考核為不定等次視同合格)。
6.身體健康,具有能夠履職相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選調程序
1.報名
所有報名選調教師只能報考一個學段學科職位(具體職位見附件2),報名時須提供報名表(見附件3)和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A4紙);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二樓大廳;聯系電話:0515-84232069;報名時間:8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五汛中學、獐溝中學、淤尖實驗學校、濱淮農場學校教師報名時須注明2022/2023學年任教崗位為高中、初中或小學,并根據任教崗位按照選調要求選擇選調學段(職位類別)進行報考。上述4所學校因工作需要,由學校安排在學校內部學段間交流輪崗的,根據學校出具的證明,可按所持有的教師資格學段學科選擇選調的學段學科進行報考。
2.資格審查
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繳納考試費100元/人。
參加選調考試教師準考證于8月18日下午4:00-6:00憑身份證到縣教育局傳達室領取。
3.考試
(1)考試內容: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綜合能力。
(2)考試時間:8月19日上午8:30至11:00。
(3)考試形式:筆試。
(4)考試地點及要求:見準考證。
(5)考試分值:試卷總分150分,90分為合格線。
4.公布結果
根據選調計劃和規則,在達合格線人員中確定選調人選。成績查詢及結果公布在濱海縣教師發展中心網站(www.bhjsfz.cn)。
按照各學段各學科考試人員從高分到低分并結合各學校教師余缺情況確定選調人選。
各中學(含淤尖實驗學校、濱淮農場學校初中部)報考同一學段同一學科的,同一所學校每學科選調人數不超過1名。
五汛鎮、蔡橋鎮、八灘鎮、濱淮鎮、濱海港經濟區、濱海港鎮、坎北街道小教和縣二實小、淤尖實驗學校小學部、濱淮農場學校小學部報考小學同一學科的,同一學校每學科選調人數不超過2名。正紅鎮、通榆鎮、天場鎮、農業產業園區、陳濤鎮、界牌鎮、八巨鎮、東坎街道小教報考小學同一學科的,不設選調名額限制。
全縣小學教師報考初中、高中同一學段同一學科的,不設選調名額限制。
對考試入圍但放棄選調的,在參加選調人員中按上述規則依次遞補。遇考分相同的抽簽確定。
5.考察
組織對公布的選調入圍人選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教育教學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選調資格,缺額在參加選調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遞補。
6.擇崗
根據各崗位選調計劃,入圍選調且考察合格的教師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崗(考分相同的抽簽確定)。擇崗時間為8月21日下午3:00,地點在縣教育局一樓西門廳北會議室。
第一次擇崗后,選調計劃仍有缺額的,在參加選調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遞補,遞補考察和替補擇崗時間及相關要求另行通知;第二次遞補考察和替補擇崗后所有崗位不得放棄也不再遞補。
7.聘用
選調教師名單報縣有關部門審定后,辦理相關調動手續。辦理調動手續后,根據職稱和崗位設置管理相關文件規定,所有選調教師在選調單位重新聘任職稱和崗位等級。以“鄉村教師”名義申報并取得高級職稱人員,執行江蘇省人社廳、教育廳《關于印發全省鄉村教師職稱評審政策若干意見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202號)規定,“由鄉村學校教師崗位流動到非鄉村教師崗位,評聘不滿5年,應重新評聘”。以鄉鎮學校“定向評價”評聘高級職稱的,按江蘇省人社廳《關于開展基層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定向設崗、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152號)“對通過定向評價取得的職稱,限在基層事業單位聘任”規定執行。
五、其它
1.報名參加選調人員,辦理人事調動手續后,實行試用期制度。對不能適應選調學校崗位教育教學,或一學年內所任教學科考試成績連續兩次位于年級同學科末位的,回原學校工作。
2.報名所需各類證書取得時間截止報名之日。
3.濱海縣紀委監委第一派駐紀檢組負責對本次選調工作的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5~80866001。
4.本次選調工作相關政策由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負責解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