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44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公告所稱的警務輔助人員,是指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18-35周歲,高中及以上學歷。符合報考崗位的要求;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志愿從事公安輔助工作,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精神;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強制隔離戒毒的;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活動的;其他不宜從事公安輔助工作的情形。
4、優先條件。同等條件下,烈士、因公犧牲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配偶以及子女、退役士兵、警察類院校畢業生優先。
(二)崗位條件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此次招聘實行線上報名,應聘人員于2023年11月23日前將報名表電子檔、學歷畢業證書、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征信報告影印件發[email protected]郵箱。
(二)體能測試。11月24日在警校(縣公安局院內)操場舉行,測試前需查驗身份證。
(三)面試。11月25日9:00在縣公安局警校教室舉行。面試前將報名表、學歷畢業證書、身份證復印件和近期免冠證件2寸照片2張,以及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征信報告交工作人員。
(四)體檢。11月26日,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五)考察。由用人單位對擬用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考察,不符合條件的不予錄用。考察主要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政治業務素質與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工作能力等情況。
(六)錄用。政審合格后確定聘用對象,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后,由縣公安局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根據相關規定執行。
四、其他事項
報考者應保持通信暢通,以便接收信息,無法聯系或不按要求回復,視為自動放棄。應聘人員應對所提交的個人材料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有弄虛作假或欺騙行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已經聘用的,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招聘工作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15-89665022。對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的,5年內不得報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崗位。
招聘咨詢電話:見原文
報名聯系人:0515-89665095(杜女士)
響水縣公安局
2023年11月16日
原標題:響水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附報名表)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RINLbbDJlwif_4NiowznWw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