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規范編外用工管理的通知》(建辦發〔2021〕21號)文件規定,建湖縣部分公辦幼兒園2023年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3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建湖縣部分公辦幼兒園2023年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2,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養。
3.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學歷、資格等條件。
4.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三、崗位要求
1.幼兒園教師: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學前教育等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持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2.衛生保健員: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持有市級及以上衛生保健專業培訓合格證書或醫藥衛生人員從業資格證書者優先。
3.保育員:年齡40周歲以內(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持有幼兒園保育員資格證書者優先。
4.會計: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會計等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持有會計職稱者優先。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23年8月24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到各招聘單位報名,具體報名地點詳見《崗位表》。
3.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建湖縣部分公辦幼兒園2023年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
(2)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復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②學歷證書,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在資格復審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③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保育員證書或相關從業資格證書。
(3)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其報考資格、終止招聘程序。
(4)幼兒園教師崗位設1:2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初審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核減招聘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其他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5)選擇崗位報名。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五、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包括面試和筆試兩部分。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人員參加面試和筆試,報考其他崗位人員直接參加面試。考試工作由建湖縣教育局、縣國投公司以及相關招聘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1.面試。
面試由各招聘單位組織,通過報名初審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按時參加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設60分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1)幼兒園教師:面試采用上微型課和技能測試方式,其中上微型課60分、專業技能測試40分 。技能測試包括繪畫和鍵盤彈唱,各占20分。
(2)衛生保健人員: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報考崗位的基本素質、幼兒保健方面的技能。
(3)保育員:面試由自我介紹、講故事和現場答辯三個部分組成,其中自我介紹20分、講故事50分、現場答辯30分。現場答辯內容為保育員在園一日活動流程、保育技能操作常識、班級突發事件處理等。
(4)會計: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綜合素質和能力、會計方面的專業技能。
2.確定筆試人選。
面試結束后,幼兒園教師崗位按各招聘單位擬聘用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筆試人選(尾數同分者一并跟進),不足1:2的按實有人數確定筆試人選。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和資格復審時間、相關要求在建湖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3.資格復審。
筆試前,縣教育局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表》,以及報名時提交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到縣教育局二樓219室(建湖縣城人民南路905號)現場參加資格復審,并領取筆試準考證。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為進行,被委托人須同時提供委托人(考生)和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委托人親筆書寫的書面委托書。
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筆試資格,被取消筆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意見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提出陳述申辯。提供虛假應聘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資格復審人選。
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參加考試后,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于考試結束后第2—3個工作日到建湖縣教育局辦理減免考務費登記手續,統一退還報名費。
4.筆試。
筆試由縣教育局組織,采用閉卷方式,不得提前交卷、退場。試卷滿分100分。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必備的學科專業知識,幼兒園教師考試科目為《幼兒教育綜合知識》。
筆試時間、地點和有關注意事項以筆試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按照規定的時間提前到達考點參加筆試。
5.總成績計算方法。
報考幼兒園教師崗位人員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得分計算(面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只作為確定入圍筆試人員依據);報考其他崗位人員總成績按面試成績得分計算。
招聘考試不指定參考資料,不授權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
六、體檢和考察
1.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成績合格者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在建湖縣人民政府網站公布。
2.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3.因個人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成績合格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方法與確定體檢考察人員方法相同)。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建湖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間如個人自愿要求放棄,或經查實不符合招聘條件被取消而出現的空缺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方法與確定體檢考察人員方法相同)。對遞補人員,按有關規定體檢、考察合格后,另行公示。
2.聘用。
公示期滿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由聘用單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本次招聘采用勞務派遣制,各招聘單位與建湖縣創誠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建湖縣創誠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與派遣人員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為3年。試用期3個月,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按所聘崗位執行相應的薪酬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招聘政策咨詢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紀監委監督。
咨詢電話:0515-86232117(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
監督電話:0515-80600072(縣紀委第十一派駐組)
附件:
1、建湖縣部分公辦幼兒園2023年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2、建湖縣部分公辦幼兒園2023年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崗位表.pdf
建湖縣教育局
建湖縣國投公司
2023年8月23日